對交通業、能源業、環保業、市政工程、農業、醫療衛生業、文化藝術業、酒店業、食品業、旅游業、影視娛樂業、物流業、建材業、房地產業、礦業、金融業、高新技術項目也的投資開發;自來水生產與銷售(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為準),污水處理投資,水電站投資及相關資產并購;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銷售:礦產品(除國家??禺a品),農產品,糧油、酒、飲用水(以上項目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