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建筑業、交通業、公路、橋梁、酒店業、農業、專業市場的投資;水利水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咨詢、施工、總承包及項目管理(以上項目憑資質證經營);消防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古建筑工程、鋼結構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環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土地整理開墾復墾、管道工程、機電安裝工程、預拌商品混凝土(以上項目憑資質證經營);混凝土預制構件及制品、建筑材料(除危險化學品)的生產、銷售(除國家有專項規定外);建筑機械設備的銷售、租賃;自營和代理一般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許可經營項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須取得國家專項審批后方可經營(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