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項目: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文化場館管理服務;文藝創作;會議及展覽服務;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健身休閑活動;棋牌室服務;體育健康服務;游樂園服務;養老服務;健康咨詢服務(不含診療服務);公共事業管理服務;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職工療休養策劃服務;教育咨詢服務(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從事語言能力培訓的營利性民辦培訓服務機構(除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學科類、語言類文化教育培訓);教育教學檢測和評價活動;文化娛樂經紀人服務;其他文化藝術經紀代理;社會經濟咨詢服務;組織體育表演活動(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