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項目:互聯網直播服務(不含新聞信息服務、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廣告發布(非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廣告制作;廣告設計、代理;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個人互聯網直播服務(需備案);會議及展覽服務;計算機系統服務;文藝創作;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圖文設計制作;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