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項目: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設施建設運營等服務;市政設施管理;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地整治服務;酒店管理;物業管理;建筑材料銷售;租賃服務(不含出版物出租);住房租賃;機械設備租賃;汽車租賃;教育咨詢服務(不含涉許可審批的教育培訓活動);新興能源技術研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自來水生產與供應;礦產資源(非煤礦山)開采;房地產開發經營;各類工程建設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